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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至2019年从事法律执业20多年;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房地产建筑专业委员会委员...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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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彦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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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山说法

近日律师接到客户的咨询,大家比较关心继承问题。在婚姻存续期间,接受父母的遗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配?

王彦山律师解答如下:如果是父母没有立遗嘱,子女按法定继承父母遗产,继承遗产后,其遗产归夫妻双方所有。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如果是父母立遗嘱,将遗产单独给子女继承,不包括子女的配偶,那么其遗产归子女个人所有,不包括配偶。离婚时,继承的遗产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相关法条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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